退換政策

七天鑑賞期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享有商品到貨後七天之鑑賞期。於鑑賞期內,若對商品不滿意,可申請無條件退貨退款。鑑賞期之起算日為收到商品之隔日起算。請注意,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商品須維持全新狀態。

退換條件

申請退換貨時,商品必須保持全新未使用狀態,包含原始包裝、鑑定證書、保證卡及所有附件均須完整。商品不得有配戴痕跡、刮痕、異味或任何人為損壞。若商品已拆封或使用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申請。

退換流程

如需退換貨,請先透過客服信箱或線上表單提出申請,經客服人員確認後,我們將安排專人到府收件。退貨商品經品檢確認無誤後,退款將於 7-14 個工作日內退回至您的原付款帳戶。換貨商品將於確認後 3-5 個工作日內重新寄出。

不適用退換之情形

以下情況不適用退換貨服務:客製化或特殊訂製商品、已配戴使用之商品、商品及配件不齊全者、超過七天鑑賞期者、人為損壞或不當使用造成之瑕疵,以及非經由翠玉軒官方管道購買之商品。

瑕疵品處理

若您收到的商品存在非人為之品質瑕疵(如裂紋、色差嚴重與商品照片不符等),無論是否超過鑑賞期,請於發現後立即聯繫客服。經鑑定確認為品質瑕疵者,我們將負擔來回運費並提供退款或換貨服務。